莆田第五中学关于规范教辅材料征订致家长一封信
浏览次数:    时间:2025-04-26 16:39:15

尊敬的家长朋友:

您好!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辅材料的征订管理工作,确保教辅材料选用的科学性、合理性和公正性,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,同时保障教育教学质量,根据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基础教育“规范管理年”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》(闽教基[2024]17号)《福建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》(闽新出〔2019〕20号)文件精神,切实杜绝违规征订使用教辅材料行为,维护良好教育形象,提高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,现将我校教辅材料征订管理相关工作说明如下:

一、严格执行教辅征订信息公开制度教辅收费公示制度。所有教辅材料信息公开透明,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和对外网站上公布所征订教辅的书目、数量、价格、出版社等信息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,确保家长知情权。

二、严格遵循教育主管部门规定,按照“一科一辅”的规定坚持学生自愿购买原则,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。

三、严禁违规收费行为。任何部门、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进入学校宣传、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类产品,从中牟取利益。

四、不指定购买教辅材料,摊派收取资料费用;不引导、暗示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教辅材料;严禁教师在课堂上讲解允许范围以外的教辅材料

五、对违反教辅材料管理规定的教师,师德考核实行“一票否决”,并按照上级部门规定,严肃处理。

六、学校成立教辅材料管理工作领导小组,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,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育人环境,向您公布举报和监督电话:0594-6738202,6730991

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!教育公平是孩子成长的基石,让我们并肩同行,共同为孩子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,全方位守护他们健康成长。

 

莆田中学

2025年426


编辑:吴圆方 处室审核:胡晓峰 校级审核:林建明